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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初稿
shisu 发表于 2007-07-06 16: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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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甲方:上外日院暑期社会实践团 (以下简称甲乙方)
乙方:徐汇区田林“阳光之家” (以下简称甲乙方)
随着上海特奥会的临近,为了帮助智障人士在特奥会中更好地与外国友人进行交流,也增进智障人士与大学生的彼此了解,展现上海外国语大学的学生风采,实践团的同学们希望通过暑期志愿服务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培养爱心与能力,使爱心在全社会传送,在全社会涌动。经双方协定,现制定如下协议:
一. 甲方暑假期间定期委派同学前往“阳光之家”为智障人士授课,与他们谈心交流做游戏。
二. 甲方将积极与“阳光之家”学员结对子进行外出活动,在活动中,学员必须听从甲方同学的相关指示、说明与劝告在沟通感情的同时帮助智障人士了解社会,融入社会。
三. 甲方志愿者服务期间,将将服从街道残联组织安排各类助残活动。
四. 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同学顺利开展活动,并做好相应的服务与接待工作。
五. 双方应当互相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志愿者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六. 乙方可以就甲方的志愿者服务工作向甲方学校做出相应的评价。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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